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2022-10-28
[摘要]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技能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属行业协会,市属大中型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技能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属行业协会,市属大中型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济南市“技能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二、主要内容

(一)市直部门组织开展的行业领域性职业技能竞赛(以会签文件为准);

(二)市属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行业领域性职业技能竞赛(见附件1);

(三)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区域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国家级、省级相关竞赛市级选拔赛;

三、奖励措施

(一)国家级、省级相关一类竞赛市级选拔赛市直部门、市属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行业领域性竞赛获得各项目(工种)决赛前3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济南市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成绩合格的选手,也可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申请相应表扬。

(二)国家级、省级相关二类竞赛市级选拔赛及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区域综合性竞赛,获得各项目(工种)决赛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济南市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成绩合格的选手,也可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申请相应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应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推动等工作。纳入2022年度竞赛计划的竞赛统称为“济南市‘技能月’职业技能大赛”,冠以“济南市‘技能月’职业技能大赛——XX部门(行业)XX职业技能竞赛”名称。各竞赛主办单位应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举办竞赛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各项竞赛活动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务必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切实加强赛事组织,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决赛名额。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裁判员队伍,确保竞赛活动顺利有序。要结合竞赛项目特点和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赛前培训、赛后技术点评等活动,分析竞赛作品的技术难点和创新点,推动竞赛涉及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各竟赛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以赛事组委会名义设立颁发各赛事正式发文以外的奖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主办单位或由主办单位商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认真审核参赛选手信息。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选手信息审核工作(花名册式样见附件2),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奖项。已获得“济南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或教师身份参赛。

(六)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积极推动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积极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先进理念、技术标准和办赛模式,提高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积极推动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应用和成果转化,加强行业企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开发,并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加以运用。

(八)加强竞赛宣传推广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动漫、短视频等各类媒体,宣传技能竟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九)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竞赛总结工作,及时将竞赛工作总结和济南市技术能手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具体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完成竞赛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处,宋绍江,51705900

市人才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高磊68966472

 

附件:1.2022年市属行业协会竞赛安排

      2.2022年济南市“技能月”活动参赛人员花名册

(式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总工会                   共青团济南市委员会

 

济南市妇女联合会   

                

     

                                    20221020